日前,临沂市教育局下发通知,对加强建档立卡农村家庭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提出了要求。据了解,从今年春季学期开始,我市对农村贫困家庭学生实行建档立卡,并将实现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资助全覆盖。 根据要求,各县区教育部门要主动与当地扶贫开发部门对接,准确掌握各学校(幼儿园)农村贫困家庭学生(幼儿)人数和学籍信息,坚持应帮尽帮、该补则补,确保帮扶不遗漏,资助不冒领。对建档立卡农村家庭困难学生优先享受各类助学金,并按最高档发放。 同时,各幼儿园和普通高中要按规定比例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资助经费,确保资助工作需要。幼儿园要从事业收入中按3%-5%的比例提取资金,用于减免收费、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;普通高中要从事业收入中按照5%的比例足额提取资助经费,专项用于孤儿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及住宿费减免、设立校内奖助学金、特殊困难补助等支出。 按照我省相关政策,自2016年春季学期起,将对农村贫困家庭学生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实行资助全覆盖。具体资助标准为:免收适龄儿童学前教育保教费,按照每生每年平均1200元标准发放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;免除普通高中学生学杂费,按照每生每年平均2000元标准发放助学金;免除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费,按照每生每年20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;对升入我省高校的农村贫困家庭学生,按“绿色通道”办理入学手续,优先办理助学贷款,按每生每年平均30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。自2017年起,扩大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范围,由15%扩大至30%,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农村贫困寄宿学生资助全覆盖。 来源: 琅琊新闻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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