很多司机心中一直有疑惑,出门忘带驾驶证是否属于“无证驾驶”,处罚力度如何呢?今天小编就帮助大家科普一下。
对于这种忘带驾驶证的情况,只是属于“没带证”,而不是实际“无证”,因此性质上属于涉嫌“无证驾驶”,属于一种交通违法行为,与实际“无证驾驶”处罚力度明显不同。
开车时未携带驾驶证:扣留车辆等待进一步核查或者驾驶证当场取来后,视情给予罚款20-200元并记1分。
除此之外,下面这种情况虽然性质上属于“无证驾驶”,但不拘留。 出现这种情况,即驾驶证准驾许可车型与行驶证标注车型不一致的,当事人也属于“无证驾驶”,也是一种交通违法行为,根据《浙江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》,将其具体认定为“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车型”,交警蜀黍们对于这种违法的处罚一点都不轻!
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车型:罚款200至1000元并记12分
那么,驾驶证超过有效期,这个时候驾驶车辆是否属于“无证驾驶”呢? 现在有不少“证龄”比“驾龄”还长的人,他们领到驾驶证后就基本没碰过方向盘了,等到需要开车的时候,才发现自己的驾驶证已经超过有效期。 这里要分两种情况: 第一种情况,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但未满一年,驾驶证没有被注销,驾驶员只需在超过有效期一年内换领新证即可延续驾驶证有效期。
这种情况,虽然性质也属于“无证驾驶”,也是交通违法行为,但因其驾驶证没有被注销,实际上还属于有驾驶证,因此依据《浙江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》,罚款200-1000元,不拘留。
第二种情况,驾驶证被注销(超过有效期一年仍未换新证)时,根据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》关于“驾驶证注销”的规定,超过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,则驾驶证被注销(以上情形被注销驾驶证不超过两年的,通过科目一的考试后,则可以恢复驾驶证)。
这种情况,因驾驶证被注销了,因此属于实质上的“无证驾驶”,可能受到15日以下的拘留处罚。
除此以外,驾驶证被依法扣留、公告停止使用、驾驶境外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,性质上虽然也属于“无证驾驶”,但在我省,并不将其与实质上的“无证驾驶”给予同样处罚,依据《浙江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》,均给予200-1000元罚款,并不拘留。
最后,我们看看还有哪些行为属于实质的“无证驾驶”。
1、未取得我国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; 2、在驾驶证被暂扣或被吊销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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