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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5-8-5 10: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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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帖最后由 嘻洋洋 于 2015-8-5 10:52 编辑
[tr][/tr]山东沂南治理教育乱收费动真格 |
| | 2015-08-04 18:00:20 中国发展网 | |
| | | 中国发展网(岳利传、聂向艳) 据山东省沂南县物价局消息,为进一步巩固、规范公办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、幼儿园学前教育乱收费治理成果,切实减轻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,该局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、教育部关于开展全国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的有关文件要求,积极部署开展教育收费检查。
根据文件规定,对各学校的收费公示情况进行全面检查,认真检查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明码标价公示制度。
检查学校的服务性和代收费收入情况,对学生的各项收费,是否存在多退少补现象,是否按月或者按学期结算,学校是否跨学期等收费。
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收费。学校食堂以服务师生为宗旨,按照“公益性”、非营利性”经营原则,学校伙食费标准和配餐方案,必须报县级教育、卫生、价格管理部门备案。学校食堂由学校内部自主经营,统一管理,不得对外承包。
严格规定,义务教育阶段学生“意外伤害校方责任险”和体验费由学校公用经费列支,不得向学生收取。
查处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在“三限”政策外以借读生、民办生等乱收费行为。
享受政府财政补助(包括政府购买服务、减免租金和税收、以奖待补、派驻公办教师、安排专项奖补资金、优惠划拨土地等)的民办幼儿园,保教费可在公办幼儿园相应类别收费标准基础上最高上浮30%,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并要求必须报价格、教育、财政等部门备案。
沂南县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表示,通过检查规范学校乱收费行为,将更好的推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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