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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2-4-15 08:5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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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自- 中国山东临沂来自: 中国山东临沂
不少车友认为:我买了车险,今后有什么问题我就找保险公司。但业内人士指出,千万不要以为买了车险您的爱车就进了保险箱,有些情况保险公司是不予理赔的。但以下有几招可以“以柔克刚”,减少车主的损失。
【不赔之一】收费停车场中丢车、剐蹭
实例:去年,焦小姐考下了驾照后,买了一辆高尔夫。每天她都把她的车停在小区的停车场里。为此,每个月焦小姐还要交给物业300多元停车费。今年6月,焦小姐一早去上班时,发现自己的车在小区停放时丢失。由于焦小姐是新手,所以给车上的是全险,车辆丢失后,她向保险公司报案并要求理赔,但保险公司的答复是:凡是在收费停车场中丢车,保险公司不赔!
原因:按照保险公司的规定,凡是车辆在收费停车场或营业性修理厂中被盗,保险公司一概不负责赔偿。因为上述场所对车辆有保管的责任,在保管期间,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车辆损毁、丢失的,保管人应承担责任。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。因此,无论是车丢了,还是被划了,保险公司一概不管。
提醒:正确的方式是找停车场去索赔。因此,驾驶人一定要注意每次停车时收好停车费收据。虽然很多收费停车场的相关规定中写着“丢失不管”,但根据我国合同法中关于格式合同的规定,这属于单方面推卸自己应负的责任,如无法协商解决,只好诉诸于法律,目前已经有人打赢了这样的官司。
【不赔之二】无牌照车出险??
实例:一位周姓女士刚买了一辆新车,还没有上牌。因为小区没有专门的停车场她把车停在自家楼下,当天晚上她的车不幸被偷走了。她去保险公司索赔却被拒绝,理由是:车还没上牌,她所投保险还没生效。
原因:车辆在出险时,保险车辆理赔必须具备两个条件:一是保险车辆须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或号牌;二是在规定期间内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检验合格。
提醒:新车上牌之前,切记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车不要被盗和被撞。如果自己家的楼下不安全,就考虑先暂时放到一些安全性比较好的收费停车场。这样虽然停车费花得多了一些,但总比丢了新车划算得多。特别提示:要是您实在不放心,那就眼巴巴看着爱车吧!直到办理好各项手续。
【不赔之三】未年检车辆出险
实例:一位车友开一辆捷达车2年了,每年都上全险,因此对爱车的保障十分有信心。不久前,车辆丢失。去保险公司报案理赔,保险公司答复是:不赔!因为该车当年没年检。
原因:根据保险合同,保险只对合格车辆生效,对于未年检的车辆只能视为不合格车辆,在这种情况下,您上了保险也是白上。人家保险公司在理,谁让你不真正爱惜自己的车呢? ? 提醒:千万要按时年检,即使是一天,也不要晚。否则,罚款事小,拒赔事大。丢车不赔,车损不赔,即使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者损失,三者险不生效,所有赔偿将由您自己承担,保险白买了。
【不赔之四】驾驶人未年审
实例:丁姓朋友开富康车5年了,2004年的一天,在正常行驶中因为躲避路人撞在桥头的石栏杆上。车上人员未受严重伤害,但车辆严重被损。该车投保了某保险公司的车损险、盗抢险、三者险以及不计免赔4项保险。但丁到保险公司报案后,被保险公司拒绝。因为丁姓朋友没有年审。
原因:驾驶员没有年审,所开车辆属于不合格车辆,保险公司可以根据保险合同拒绝任何理赔。
提醒:认真一点,别怕麻烦,该年审的时候就去年审。
【不赔之五】驾车撞了自家人 ?
实例:几年前,刘先生开着一辆北京吉普,快到家门口时不知道怎么搞的撞倒了一位行人。刘先生下车一看,是自己的妻子何女士。何女士受伤住了一个多月的医院,花了几万元钱。
妻子住院期间,刘先生想起这辆车上了三者险,就找保险公司索赔。保险公司就两个字:不赔!
原因:第三者责任险中的第三者通俗地讲,第三者就是排除4种人:即保险人、被保险人、本车发生事故时的驾驶员及其家庭成员、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。还不仅在车险中,在其他责任险中也有相关规定。
提醒:千万别跟人过不去,尤其是自家人。
【不赔之六】对方全责你不追偿
实例:今年4月的一个凌晨,小朱开车不幸和人相撞,车辆严重损伤。因为对方喝了酒违规行驶,不是小朱的责任。但是事发后,对方不赔钱想耍赖。小朱不想跟对方纠缠,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。被保险公司拒绝。
原因:被保险人必须先向第三方索赔,才有可能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。一旦放弃了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,也就放弃了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的权利。
提醒:一旦出险且责任在对方,一定要先找对方赔,未果(最好是有法庭的强制执行未果的证明),才可以理直气壮地找保险公司赔偿。
--------转自110法律咨询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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